奇幻玄幻《开局被三十六神追杀》是作者“无言对清秋”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作,王岑伊诺萨斯两位主角之间故事值得细细品读,主要讲述的是:不过也是,自己为魔族效命这件事,他也没想过。他本来就是想在家那边打一辈子渔,能吃饱,能睡好就可以了。“那我就正式是万国的人了,可这万国牌带上了不怕被别人认出来反而生出麻烦吗?”凌琴将自己的万国牌收回发簪里,瞥了一眼王岑,那眼神仿佛是在看一个傻子。“既然这种玉是万国城独有的,那么不是万国城的人怎么会认...
荒芜的山上,仅有少年和少女的身影若隐若现。
少年嘴里叼着根树枝,少女手里正摆弄着一块小玉牌。
“凌琴,你摆弄的是啥?”
王岑凑到凌琴旁边,探着头看向那块玉牌。
玉牌一寸长,一寸宽,散发着淡淡的幽光,上面方方正正地刻着两个字:王岑。
“你说这个啊?你再过来点。”凌琴把玉牌穿上了一根绳,示意王岑再靠近点。
王岑照做,凌琴把这块玉牌系在了王岑腰间。“这个当然是给你的了。毕竟你是我的第一个正式队员,我当然要给你做一个万国牌了。”
“万国牌?”王岑低头看着腰间的万国牌,不明所以地挠了挠头。
凌琴从自己的发簪里取出一块和王岑一模一样的玉牌,耐心给王岑讲解着:“这个就是万国牌,用万国城里特产的青金玉做的,每个被万国承认的万国人都会有的。前几天我给城主写信说了你的事情,城主也还算认可你吧,就让我给你刻了一块万国牌咯。”
王岑抚摸着腰间的万国牌。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加入万国,也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名少女的队员,一切都是莫名其妙。不过也是,自己为魔族效命这件事,他也没想过。他本来就是想在家那边打一辈子渔,能吃饱,能睡好就可以了。
“那我就正式是万国的人了,可这万国牌带上了不怕被别人认出来反而生出麻烦吗?”
凌琴将自己的万国牌收回发簪里,瞥了一眼王岑,那眼神仿佛是在看一个傻子。
“既然这种玉是万国城独有的,那么不是万国城的人怎么会认出来?再说了,遇到真的能认出这种玉的人,就算你把玉牌藏起来,他们也会有办法一眼就知道你是不是万国的。”
摆弄了几下玉牌,王岑一口吐掉叼着的树枝,他低头探着脑袋,左瞧瞧,右看看,除了这玉牌会发出一点点光之外,其他什么特别的都没有。
所以这玉牌好像没什么大用?
凌琴没注意王岑跟猴子一样的乱窜,抬头看了眼太阳,掐手推算着现在的时间。
正常来说之前给万国城的信现在也应该有回音了,不会现在还没有才对。
离开了万国也有一段时间了,也不知道大家过的还好不好,还有那个不让人省心的弟弟……真是一言难尽。
万国那边应该会认可王岑这小子,光是他这人魔同体就足够各方势力争抢了,也不知道这小子这么强的天赋,在魔族竟然没有人发现?还是战事太吃紧,没人会在意一个才十七岁的少年?
就在凌琴愣神的功夫,远处的天空出现一块黑色小点。
那是一只雄鹰。
这只雄鹰先是在远处天边间盘旋了一阵,应该是在寻找方向,待到锐利的鹰眼捕捉到山林的凌琴,忽然一振翅膀飞过最高的山巅,带着破空声冲到凌琴身边。
王岑看着这只仿佛是瞬移过来的雄鹰,心中只有一个字。快!
雄鹰落在凌琴肩头,抬起了其中一只绑着白色信件的腿。
凌琴抚摸了一下雄鹰的翅膀,随后拆开绑在鹰腿的信件,靠在身后的树干上看了起来。
王岑很自觉的没有靠近凌琴,反而是提起鱼叉走向远处警戒起来。
待到凌琴看完了来信,又在发簪里取出纸笔写了一封回信,绑回雄鹰的腿上,王岑才回到凌琴身边。
凌琴笑眯眯一把搂过王岑的肩膀,不断拍打王岑的后背,“恭喜你啦!现在开始,你从现在开始就是万国城第三特别行动小队的副队长了。”
王岑看了眼那只雄鹰,抬头看向远方。
副队长吗?好像也不错。
“喂喂喂!你这副表情是什么意思啊?难道不开心吗?副队长诶!前途无限!”
凌琴力道大的惊人,拍的他只好不停弯腰点头。
“是是是,凌琴姐姐说的是,我王岑以后前途无限……别拍啦!很疼的啊喂!”
“戚,不识好歹。”
凌琴见王岑如此不识好歹,也不自讨没趣,只是转身放回了雄鹰,然后坐在一处木墩子上,从发簪里又取出针线和一件自己的衣服,裁剪起来。
王岑收回鱼叉坐在凌琴一旁的地上,问道:“你这衣服挺好的,怎么裁了?”
凌琴指了指王岑现在身上穿的衣服,笑道:“怎么?姑奶奶还能让你只穿这一件衣服?再说了你现在穿的这件衣服还是我衣服改的呢。”
“昨天听你说梦话,喊了一个名字,好像叫什么凌萧?他是你的亲人?”
凌琴点头道:“我弟弟,小我三岁,今年14。”
说起她这个弟弟,凌琴的脸上大写着骄傲两个字。
“我这个弟弟啊,可是城主的嫡传弟子!被誉为千年难遇的天才!他才14岁啊,就已经是万国城除了城主和那些军长们,年轻一代最顶尖的那一批了!”
王岑没有接话,只是抬头仰望天空。
14岁就是万国中年轻一代最顶尖的一批了吗?那可真是……强的可怕啊。
不过想起天赋一事,王岑倒是怀念起来自己的那个狗屎发小了。
那小子跟自己差不太多,名字是镇长起的,叫凯恩,两岁的时候被镇长抱回金河镇,好像也是个战场的遗孤。
王岑觉得这小子生来就奇怪的很,虽然魔族的头发各有各异,但是这小子生来就是一头白发,远处一看还以为是个小老头。
也幸亏有他,王岑才从镇长的家里搬了出去,被镇长分配跟他住在了一起。
小时候两个人就是金河镇最出名的熊孩子,半夜闲的没事干就上别人家房顶揭人家房瓦,偷别人家的鸡鸭,还欺负同年龄的小孩。更有一次往总是叫他们两个是孤儿煞星的一户碎嘴子人家水缸里扔死耗子。
依稀记得有一次这小子因为给别人家小孩揍了,人家乡里乡亲几十号人出来“追杀”他们两个,俩人实在跑不动,只好调头跟他们血拼。
也许他和凯恩的战斗天赋就是这个时候被激发的吧。那时候他和凯恩才6岁,两个人抄起路边的棍棒石头,到最后竟然打的这群乡里乡亲抱头鼠窜。
可惜了,去年魔族的黑暗骑士团来金河镇招募骑士,一眼就看中了凯恩,说这小子是百年难遇的奇才,直接给他带走了。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王岑,走了。”
凌琴把衣服收起来,走到王岑身后赏了王岑一记板栗。
王岑笑呵呵摸了摸后脑勺,得,又起了一个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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